很令人印象深刻的一篇文章。喜歡跟愛,如何分的清楚?
愛是深深的喜歡,喜歡是淺淺的愛

**以下為原文
我喜歡你。











在季節轉換的時候,涼風把你吹回到我心上。



幾年前,八月的玉井山上,

你問我喜不喜歡你,

我沒說,只用淺淺的微笑帶過。



然後,我開始在每天上班前,買一份早點送去給你。

我記得,你最愛吃總匯三明治加上一杯奶茶。


然後,我漸漸地在每個夜晚,拎著一袋宵夜給你暖胃。

我記得你說 : 巧克力布丁蛋糕,很甜,很好吃。


然後,你開始在每個假日帶我出門吹風,踏青,看星星。

你總是在每個風起的時候說 : 我喜歡你。

我嘴角的笑,也隨著風,揚的高高。



我。喜。歡。你。

當我第一次這樣告訴你的時候,你驚訝的表情,使我忍不住發笑。

我發現,原來你也可以這麼孩子氣,

而我,還有能力讓人感到歡愉。


時間一分一秒的推進,轉移。

[喜歡],這兩個字已經滿足不了你。

於是,你開始向我索愛,

用甜言,用關心,用鑽石,用盡一切心力,

只為從我口中求得一句以愛為名的誓言。



三個月過去,

那夜,一如往常地,我提了一袋你愛吃的麵包到店裡找你。

我看見你歡迎我到來的微笑,也看見想要擁抱我的雙手。


月色好美。

離去前,我說了第二次的 [我喜歡你],

揮揮手,沒有回頭的再見。





I am sorry ..

我喜歡你。

但,那不是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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